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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王世襄虽落魄底蕴犹存,林渊秀厨艺技惊四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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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那间不算太大,但却收拾得井井有条的小厨房。

不得不说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

虽然王世襄如今被划成了“老右”,工作也丢了,但这日子过得可比普通老百姓滋润多了。

这芳嘉园3号院原本就是他们王家的私产,虽然后来响应号召,把大部分房子都经由街道办租出去了,但他每个月光是收上来的租金,那就足足有四十多块钱!

这在1958年,比很多一级工、二级工累死累活干一个月的工资还要高。

更别提他祖上留下来那些没被收走的金银细软和各种“破烂”宝贝了,随便漏点指头缝里的东西,都够吃喝不愁的。

林渊扫了一眼厨房的案台和挂钩,心里也不禁暗暗咋舌。

好家伙!

案板上盖着的一块纱布下,露出了半扇排骨和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,旁边篮子里还有一块看着挺新鲜的牛肉。

墙角的篮子里堆着满满当当的鸡蛋,而在厨房外墙和大院院墙的那个狭窄夹缝里,竟然还用竹篱笆围着,里面正咕咕哒哒地养着三四只老母鸡,个个精神抖擞。

在这个买肉要票、买粮限量的年代,这配置简直就是豪横!

“小林啊,别客气!今儿个这厨房就归咱们爷俩折腾了!”王世襄很是豪爽地一挥手,指着那些食材说道,“想用什么尽管拿,猪肉、牛肉都有,要是觉得不够鲜,我再去外面抓只鸡杀了!”

林渊笑着摆摆手:“够了够了!王先生,您这也太破费了。咱们就两个人,做两道硬菜,再配点小酒,足够了。”

“行!听你的!”

两人既然是存了比拼手艺、切磋交流的心思,自然也就没那么多虚头巴脑的客套。

简单商量了一下,便各自占据了厨房的一角,开始忙活起来。

王世襄选的题目,自然是他最近一直在钻研、刚才又得了林渊指点的“焖葱”。

而林渊的目光在案板上扫了一圈,最后伸手拎起了那块层次分明、肥瘦得宜的五花肉。

“王先生,那我就献丑了,做一道红烧肉吧。”

王世襄正在剥葱的手一顿,笑着说道:“红烧肉好啊!这可是咱们老百姓最馋的一口。不过小林,我这儿的酱油可能剩的不多了,要不要我去前院借点?”

林渊却摇了摇头,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微笑:“不用,我这道红烧肉,一滴酱油都不放。”

“不放酱油?”王世襄愣住了,“那怎么上色?做出来不成白肉了吗?”

林渊一边熟练地将五花肉改刀成麻将大小的方块,一边解释道:“我这道菜,叫做毛氏红烧肉!是咱们伟人发明的!做法就是不加一点的酱油!酱油这种东西……你也知道……”

王世襄是个杂学家,对这种轶事自然也有所耳闻,点了点头道:“是有这么个说法。好像是因为酿造酱油的酱油缸里面容易生蛆,看着恶心,所以……”

“没错。”林渊手起刀落,动作利落,“不用酱油,全靠炒糖色来上色。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,色泽红亮剔透,那是琥珀色,比酱油染出来的酱红色要漂亮得多,而且咸鲜中带着一丝焦糖的甜香,肥而不腻。”

“好!有点意思!”王世襄眼睛一亮,“炒糖色这可是个技术活,火候稍微大一点就苦了,小一点又上不去色,还要挂得均匀,那更是难上加难。今儿我可得好好开开眼!”

两人不再多言,各自开火。

王世襄虽然是个富家子弟出身,但因为爱吃爱玩,在厨房里也确实是一把好手。

只见他选葱、切段、起锅烧油,动作虽然不像专业厨师那么从容,但也算是有板有眼,显然是没少下厨。

按照林渊刚才教的法子,他耐着性子,用微火慢慢浸炸葱段,直到葱香四溢,葱白变得金黄发软,这才开始进行下一步的调味和焖制。

然而,当他抽空回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林渊时,整个人却不由得呆住了。

如果说王世襄做菜是在“干活”,那林渊做菜,简直就是在进行一场行云流水的艺术表演!

只见林渊站在灶台前,神情专注而从容。他手里的菜刀仿佛有了生命一般,在他指尖跳跃翻飞,切姜片、拍蒜瓣,那富有韵律的“笃笃笃”声,听着都让人觉得悦耳。

最精彩的莫过于炒糖色这一步。

林渊往锅里倒了一点油,撒入一把冰糖,然后便开始用手勺不断地搅动。他的眼神随意的看着锅底,手腕的力道控制得极稳。

随着温度的升高,冰糖融化,先是冒出大泡,然后变成小泡,颜色也从白色变成了浅黄,再到金黄。

就在糖浆变成枣红色、即将冒烟的那一瞬间,林渊眼疾手快,那一大碗焯过水、沥干水分的五花肉块瞬间倾入锅中。

“滋啦——!”

一声爆响,白烟升腾。

林渊手腕一抖,那口沉重的大铁锅在他手里轻若无物,肉块在空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,每一次翻滚,都均匀地裹上了一层红亮的糖浆。

紧接着,加水、投料、大火烧开、小火慢炖。

整个过程,林渊没有多余的一个动作,每一个步骤都精准得像是在做化学实验,却又充满了大开大合的写意感。

“好功夫!”

王世襄忍不住喝了一声彩,看得是目眩神迷,“小林,你这手艺,说是以前御膳房出来的我都信!这就是专业的和业余的区别啊!真是高人!”

他原本以为自己算是懂行的,现在一看,自己在真正的行家面前,那也就是个票友水平。

林渊笑了笑,盖上锅盖:“王先生过奖了,熟能生巧罢了。”

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厨房里的香味越来越浓郁。

一边是葱香浓郁、带着花雕酒香气的焖葱;一边是肉香扑鼻、带着焦糖甜香的红烧肉。

两种截然不同的香味交织在一起,简直是在勾引人肚子里的馋虫。

终于,两道菜都出锅了。

两人把菜端到正屋的紫檀画案上,又拿出林渊带来的汾酒,摆好酒盅。

“来,小林,先尝尝我这道改良后的焖葱!”王世襄迫不及待地递过筷子。

林渊夹起一段葱白,放入口中。

葱体软糯,吸饱了汤汁,入口即化,既没有生葱的辛辣,也没有炸过的焦苦,反而带着一股浓郁的甜香和酒香,回味悠长。

“不错!”林渊点了点头,中肯地评价道,“这次火候控制得很好,花雕酒的加入确实是点睛之笔。不过……”

林渊顿了顿,指着盘底说道:“收汁的时候稍微急了点,芡汁有点厚了,稍微影响了口感的清爽。下次最后一步可以不用水淀粉勾芡,直接大火自来芡,把汤汁收浓挂在葱上,那样会更亮,味道也更纯。”

王世襄一听,立马放下筷子,不知从哪摸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钢笔,像是小学生听课一样,认真地把林渊的话记了下来。

“自来芡……对对对!还是你想得周到!我记下了,下次一定改!”

记完之后,王世襄把目光投向了那盘红烧肉。

只见白瓷盘中,一块块五花肉红润透亮,颤巍巍的,像是红玛瑙雕刻而成,上面还撒着几粒翠绿的小葱花,光是这卖相,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了。

王世襄夹起一块,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。

牙齿轻轻一合,那肉皮和肥肉部分瞬间在舌尖化开,一股浓郁的肉香混合着焦糖的甜香直冲脑门。瘦肉部分吸满了汤汁,软烂入味,一点都不柴。

最绝的是,没有了酱油那种略带发酵豆腥味的底味,这肉吃起来格外的纯粹、鲜甜,肥而不腻,让人吃了一块还想吃第二块。

“服了!我是真服了!”

王世襄闭着眼睛回味了半天,猛地一拍大腿,竖起了大拇指:“这才是红烧肉的最高境界啊!小林,你这手艺,绝了!就凭这道菜,你在四九城的勤行里,都能横着走!”

他端起酒杯,由衷地敬道:“今儿能认识你这位小友,还能吃到这么绝妙的红烧肉,当浮一大白!来,干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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