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过数巡,席间气氛看似热烈,却总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刻意和虚浮。
西门庆虽强打精神周旋,但眼底那抹阴郁挥之不去,劝酒声大却少了往日真正的酣畅。
应伯爵最是善于察言观色,又兼着要活跃气氛以显自己本事,见场中虽有佳肴美酒、锣鼓戏文,却总觉得缺了点什么,眼珠一转,便凑到西门庆身边,涎着脸笑道:
“大哥,今日新府落成,高朋满座,自是欢喜。只是……光有这锣鼓喧天,少了些莺声燕语、红袖添香,总觉得这酒喝得不甚痛快啊!往日咱们吃酒,好歹还有院里几位娘子弹唱助兴,或是叫吴银儿、李桂姐她们来陪两曲儿,那才是锦上添花呢!”
他这话一出,旁边几个帮闲如谢希大、祝实念等也跟着起哄:
“应二哥说得是!是少了些风流趣味!”“大官人,何不唤个会唱的来?也好助助酒兴!”
西门庆听了,眉头微不可察地一蹙。
若是往常,他早打发人去丽春院叫人了。可如今……想到李桂姐那边已生嫌隙,吴银儿等人也叫不动了,府里女眷又因月娘之事不便出来,一时竟有些尴尬。他目光在厅内逡巡,忽然落在了在一旁小心伺候添酒的书童身上。
书童今日穿着一身浅青色书童服,衬得面皮越发白净,眉眼清秀。西门庆心中一动,借着酒意,挥手道:“唱曲儿的何须外求?书童,你过来!”
书童连忙放下酒壶,趋步上前,躬身道:“爹有何吩咐?”
“平日里听你也哼些小调,嗓子还算清亮。今日贵客满堂,你便唱个时新的曲儿来听听,给各位爷助助兴!”
书童微微一愣,脸上飞起两片红晕,他虽会哼些小曲,但那多是私下里,何曾在这等大庭广众、宾客云集之处唱过?
但西门庆发话,他岂敢不从,只得清了清嗓子,硬着头皮,捏着嗓子唱了一段当时流行的《锁南枝》小调。
他声音本偏柔细,刻意捏起来,倒也婉转,只是终究少了女子的圆润娇媚,听起来有些别扭,动作也拘谨。
一曲唱罢,席间响起几声稀稀拉拉的叫好,多半是给西门庆面子。
应伯爵却捂着嘴,嗤嗤笑了起来,摇着头对西门庆道:“爹,书童小哥儿唱得倒也用心,只是……这调子由男儿家唱来,总少了那么点味道。咱们是要红粉佳人陪酒取乐,谁耐烦听个小厮唱曲儿?”
书童闻言,脸色更红,低头退到一旁,手足无措。
西门庆被应伯爵这话一激,酒意上涌,又被连日憋闷催动着,一股邪劲儿窜了上来。
他眯着眼打量了一下书童那清秀的模样,忽地哈哈一笑,指着书童对应伯爵等人道:“你们嫌他是男儿身?这有何难!既然要红粉佳人,便让他扮个佳人便是!”
此言一出,不仅书童惊呆了,连席间众人都是一愣。
只见西门庆唤过来安,吩咐道:“你带书童去后边,到六娘房里,就说我的意思,让六娘寻一套春梅的鲜亮衣裳给他换上,再匀些脂粉与他装扮装扮!速去速回!”
来安虽觉诧异,但不敢违逆,连忙应了,拉着呆若木鸡的书童就往后宅去。
潘金莲正在自己房中百无聊赖,对镜自怜,怨怼着西门庆不许女眷出面的命令,忽听得丫鬟报说来安带着书童来了,传老爷的话要借春梅的衣服脂粉给书童装扮。
潘金莲先是一愣,随即明白过来,不由得柳眉倒竖,又是好气又是好笑。
“呵!”她冷笑一声,声音尖利,“官人如今真是越发会寻乐子了!前头宴客,竟打起小厮扮女人的主意?也不怕传出去让人笑掉大牙!”
她心中本就对西门庆宠溺书童不满,此刻更觉荒唐至极,连带着对书童也充满鄙夷。
书童跟在来安身后,头几乎垂到胸口,脸涨得通红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潘金莲斜睨了他一眼,眼中满是讥讽:“哟,这不是咱们书房里那位娇客吗?怎么,前头爷们吃酒吃得闷了,要你去扮个姐儿解闷儿?你这细皮嫩肉的,倒真有几分模样!”
春梅在一旁,也是满脸不屑,低声嘟囔:“奴婢的衣服,也是他能穿的?”
潘金莲虽不情愿,但西门庆的命令却不敢公然违抗。
她眼珠一转,对春梅道:“去,把你那套水红色的衫子并葱白裙找出来,还有那盒用了一半的胭脂,并些眉黛,都给他!”
她特意挑了套颜色最扎眼、样式也算鲜亮的,心想:既要出彩,便让你出个够!
春梅嘟着嘴去取了来。
潘金莲也不动手,只让书童跟着春梅去隔壁厢房更换,自己坐在外间,声音不大不小,刚好能让里面听见:“仔细着穿,别撑坏了!那胭脂可是上好的,便宜你了!对了,鬓边再给他簪朵花儿,要那朵绢做的粉海棠!”
书童在厢房里,对着那套女儿家的衫裙,羞愤欲死,却也只能在春梅不耐烦的催促和帮助下,哆哆嗦嗦地换上。
衣服略有些紧,更显得他身形单薄。春梅又胡乱给他脸上扑了些粉,抹了胭脂,画了眉,最后果然按潘金莲吩咐,在他鬓边簪了那朵刺眼的粉海棠。
装扮停当,书童被推出来。
潘金莲抬眼一看,只见一个穿着水红衫子、扭扭捏捏的“假佳人”站在面前,脸上粉白脂红,不伦不类,那朵海棠花更是显得滑稽。她忍不住“噗嗤”一声笑出来,用帕子掩着嘴,笑得花枝乱颤。
“好!好个‘美人儿’!快去吧,前头爷们等急了!仔细别踩了裙角摔着!”
书童哪里敢抬头,在来安的带领下,如同赴刑场般,一步一挪地往前厅回去。
一路上遇到的丫鬟婆子,无不侧目掩口,指指点点,窃窃私语声如同针一般扎在他背上。
前厅里,众人正等得有些心焦,兼之好奇。忽见来安引着一个“水红身影”低头走了进来。待走到灯光明亮处,众人定睛一看——
只见书童穿着一身不甚合体的水红女衫,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,嘴唇抹得鲜红,眉毛画得细长,鬓边还颤巍巍簪着一朵绢花。他本就清秀,这般强行装扮下,确有几分诡异的“娇媚”,但更多的是一种极不协调的尴尬与滑稽。
他低着头,浑身僵硬,手指死死绞着衣角,那模样真是说不出的别扭又可笑。
“噗——哈哈哈哈哈!” 应伯爵第一个忍不住,拍着桌子大笑起来,笑得前仰后合。
“妙!妙啊!大哥果然有妙想!这小书童扮上,倒也有几分……哈哈,别致!别致!”
谢希大等人也跟着哄堂大笑,席间顿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有人吹口哨,有人叫好,目光都集中在书童身上,如同观赏什么新奇玩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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